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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吉林省研究生工作站申报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1-07-14 点击数: 来源:
2021年07月14日 10:31   研究生院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做好高等学校与科研院所和企业联合培养研究生工作的意见》(吉学位〔20165号)精神,深入推进研究生培养模式改革,切实加强产教融合,强化示范引领,吉林省教育厅决定开展2021年吉林省研究生工作站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实施目的

研究生工作站是为研究生开展科技创新、成果转化实践和学位论文研究工作而设立的,具有一定承载规模和人力、物质资源优势,并相对稳定的校外场所。研究生工作站是规模企业与高校产学研合作的重要平台,是研究生培养的重要创新实践基地,是产学研一体化联合培养人才的重要载体。吉林省研究生工作站的设立将积极推动我省高校与企业合作,提供技术人才支撑,加快科技成果转化,推动区域经济社会快速发展。

二、申报条件

(一)设站单位基本条件

1.具有与高校合作的良好基础以及技术创新的迫切需求;优先支持已经设立的校级研究生工作站(研究生培养实践基地)及省级以上(含省级)校外实习实践基地、创新创业基地等;

2.设站单位原则上应为省内企事业单位,具有一定的生产规模且科技含量较高,以服务吉林省经济社会发展需求为主,侧重于吉林省支柱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

3.具有一定数量副高职称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或科技人员,可以胜任研究生的教学科研指导工作;

4.具有安全管理机制及保证研究生正常工作生活的规章制度,具备必须的生活及文体活动条件以及保证研究生工作站正常运行的专项经费。

(二)研究生培养单位及相关学科基本条件

1.申请单位具有硕士及硕士以上学位授予权,并有支持本单位研究生及其导师进站工作的制度、政策、经费;

2.学科主要为省级优势特色的主干及支撑学科,且具有一定研究生规模,鼓励跨学科、跨专业学位类别设立工作站;

3.有产学研合作需求,并制定有支持研究生及其导师进站工作的制度;

4.学科指导教师团队力量较强,并具有与企业开展产学研合作经验。

三、建设层次

研究生工作站按博士、硕士两个层次建设。

四、申报要求

请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填写《吉林省研究生工作站建设申请表》(附件1),于7月25日前将word和盖章后的pdf发送至liangdd@jlu.edu.cn,逾期不予受理。

五、其他事项

1.各研究生单位申报的研究生工作站,经省教育厅审核同意后认定为省级研究生工作站,并择期举行授牌仪式(相关事项另行通知)。

2.各培养单位与合作单位要切实加强对研究生工作站的建设和管理,省教育厅将定期对已认定的省级研究生工作站进行评估考核,对考核不合格的予以限期整改或摘牌等相应处理。

3.研究生院将在年底前对已认定的省级研究生工作站(名单详见附件2)的建设情况进行检查,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联系人:梁德东     联系电话:85166255



附件:1. 吉林省研究生工作站建设申请表

2. 我校的吉林省研究生工作站名单



          研究生院

            2021714



相关图片:


附件: 附件1:吉林省研究生工作站建设申请表.docx
附件2:我校吉林省研究生工作站名单.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