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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第63批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面上资助申报工作的通知

日期:2018-01-03 点击数: 来源:

校内各博士后科研流动站:

按照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2018年度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资助指南》工作安排(附件1),学校现开展第63批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面上资助(以下简称“面上资助”)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截至2018228日在站时间不超过18个月的博士后研究人员(已获得过面上资助的博士后研究人员除外)均可申请,入选“博士后国际交流计划”、中德博士后交流项目和“香江学者计划”的派出人员在未结束派出工作前不可申请。

2.涉密项目不允许申报。

二、资助金额

一等8万元人民币,二等5万元人民币。

三、申报程序

(一)网上申报

1.申请人于即日起至2018227日,登陆中国博士后网站“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管理信息系统”下载申报软件,网下填写《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面上资助申请书》(以下简称《申请书》),并在线上传提交。

2.申请人若对已提交的申报数据有修改需求,请于2018225日电话联系博士后工作办公室。

(二)材料准备

1.在线打印1份《申请书》,《申请书》中的校验码与网上一致为有效;

2.在线打印《专家推荐意见表》,分别由合作导师及同行专家填写推荐意见,并复印1份;

3.下载打印1份《吉林大学博士后研究人员第63批面上资助申请表》(附件2)并由合作导师及中层单位签字盖章。

(三)材料报送

申请人完成网上申报后将上述纸质材料(《申请书》原件1份、《专家推荐意见表》原件及复印件、《吉林大学博士后研究人员第63批面上资助申请表》1份)于2018226日和27日两天集中报送至学校博士后工作办公室,逾期不再受理。

四、注意事项

1.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按申请人填报的二级学科对申报材料进行分组评议,申请人在《申请书》封面中填写投送学科时,二级学科须与申报项目所属学科保持一致。

2.申请人不得在《申请书》标识为红色的边框内填写个人信息,包括申请人姓名、设站单位名称、合作导师姓名等,否则视为故意向评审专家泄露个人信息,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将根据评审专家认定的结果,取消申请人的资助资格。

3.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将于20185月上旬对资助结果进行网上公示,公示期间未获资助的博士后可登陆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管理信息系统查看评审结果,基金评审相关工作和流程可查阅《2018年度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资助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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