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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第四批特别资助的通知

日期:2011-03-11 点击数: 来源:

关于申报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第四批特别资助的通知

提交部门:研究生院 提交时间:2011-3-10 13:47: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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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内博士后培养单位暨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

根据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关于申请第四批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特别资助的通知》要求,现将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申报特别资助必须是进站满8个月的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优先申报:

(1)获得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面上资助,或获得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等资助的博士后;

(2)获得省部级以上科技奖励或荣誉称号的博士后;

(3)设站单位引进的优秀海外留学人才;

(4)学校作为学术技术带头人后备人才或紧缺人才重点培养的博士后;

(5)在重点学科设立的流动站中,从事科研工作的骨干博士后。

二、申报资助金额:10万元人民币。

三、申报要求:

1.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第四批特别资助申报工作非常重要,请各相关单位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并及时通知本单位符合条件的博士后研究人员。

2.已获得特别资助和正在申报第49批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面上资助的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不参加此次申报工作。

3.申请第四批特别资助的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请在附件中下载《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特别资助申报表》和《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特别资助审批表》。纸质的《申报表》及主要证明材料复印件合订本一式10份,按A4标准宋体小四号打字填写,左侧装订,加封面和目录;《审批表》一式5份(A4一张,双面打印);须经博士后所在单位和博士后合作导师审查同意后方可报送全部的纸质材料和电子版材料。

4.《申报表》封面上的“编号”处不填;“通讯地址”填写长春市前进大街2699号;“邮政编码”填写130012;“设站单位”填写吉林大学。

5.《申报表》最后一页设站单位“推荐意见”栏,由学校统一加盖公章。

6.获奖成果需注明颁奖单位和获奖时间、等级、位次(用“位次/人数”表示);著作、论文需注明出版社、发表刊物名称,合著的需注明位次。

7.主要证明材料复印件包括:科研学术类奖励或专利证书、主要的学术称号或荣誉称号证书、学术专著的版权页或重要学术论文等。

8.申请截止时间为2010年4月8日下午4:00前,逾期不予受理;请各单位统一将申报材料报至研究生院博士后管理办公室。

博士后管理办公室地点:中心校区行政办公楼423室

联系人:庄泽林 联系电话:85166377

电子信箱:yjou@jlu.edu.cn

研究生院

2011年3月10日

转发范围:校内博士后培养单位暨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