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生教育

当前位置: 首页 > 研究生教育 > 正文

关于做好2009-2010学年第一学期研究生教学工作安排的通知

日期:2009-09-02 点击数: 来源:

关于做好2009-2010学年第一学期研究生教学工作安排的

通知

提交部门:研究生院 提交时间:2009-9-1 10:40:22

字号: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根据研究生教学的总体要求,现将2009-2010学年第一学期有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2009级研究生开课安排

2009级研究生开课时间为2009年9月7日(星期一)。其中,研究生第一外国语(学位课)因外语分级考试延至9月14日(星期一)开课。2009级研究生公共课课表可登陆吉林大学研究生教学管理信息系统(以下简称“系统”,网址:http//gim.jlu.edu.cn)查询,专业课上课安排可直接与所在培养单位联系。

二、2009级硕士研究生第一外国语(学位课)外语分级考试

为保证外语基础较好的研究生能有更多的时间进行专业学习,并为其外语应用能力的进一步提高创造条件,2009级硕士研究生的第一外国语(学位课)学习,采用分级教学的方式进行。为此,2009级所有硕士研究生,均可报名参加学校组织的研究生分级考试,学校根据成绩确定免修名单,未通过免修的研究生须参加第一外国语(学位课)学习。

分级考试采取自愿参加的原则。2009级研究生从各培养单位的研究生办公室获取登陆“系统”的初始密码(在系统中可以按系统菜单要求修改密码)并登陆“系统”进行网上报名。

报名时间:9月1日上午8:00至9月3日上午8:00。

考试时间:9月6日上午8:30至上午11:00。

三、制定2009级研究生个人课程学习计划

各培养单位须及时组织2009级研究生认真学习“研究生培养方案”及有关规定,新生要严格按照本专业培养方案中的课程设置及学分要求制定研究生个人课程学习计划,并在导师指导下于9月7日前完成此项工作,同时各培养单位要做好研究生个人课程学习计划文本的存档工作。

实行硕、博连读研究生培养的单位,须在2009年10月30日前完成本单位硕、博连读研究生的个人课程学习计划的制定等工作。

个人课程学习计划因故确需变更,在争得导师同意后,可自行在网上完成变动,同时相关培养单位要及时做好文本存档工作。变更工作截至9月30日。

四、2009级研究生的网上选课

网上选课须根据个人课程学习计划进行。选课时间从9月1日至9月7日。各培养单位要及时组织、督促、检查新生的网上选课工作。具体事项:

1、登陆“系统”,点击选课项,根据系列提示完成网上选课。

2、其中,硕士、博士研究生公共必修课的政治理论课选课及分班已由研究生培养处统一编班,个人不需另选。

3、2009级硕士研究生参加第一外国语(学位课)分级考试通过者,可以免修此门课程,但必须另选修一门外语选修课;分级考试未通过者及未参加分级考试者,在“系统”中选择所在校区第一外国语(学位课)相应班级参加学习。

新民校区硕士研究生中分级考试未通过和未参加分级考试者,因交叉排课等原因不需网上选班级,由研究生培养处统一编班。

4、2009级研究生查询本人上课班级,可直接进入“系统”,点击个人课程计划查询,其中课程名称后所列即为所在班级,研究生可根据所属班级课表上课学习。

5、网上完成选课的研究生,必须按所选课程参加学习和结业考试;未在网上选课的研究生不能参加课程的学习与结业考试。

五、2009级研究生第一外国语(学位课)、第二外国语、外语选修课的学习与考试

1、2009级博士研究生,不参加外语学位课程学习,但须参加学校每学期组织的博士研究生第一外国语(学位课)水平考试,通过后获得规定学分。第一外国语(学位课)水平考试每学年组织2次(6月末和12月末)。

2、2009级硕士研究生第一外国语(学位课)实行分级教学。硕士研究生参加第一外国语(学位课)分级考试通过者,第一外国语(学位课)免修,其分级考试成绩自动记入第一外国语(学位课)成绩,并获规定学分;分级考试未通过和未参加分级考试者,须参加研究生第一外国语(学位课)学习及水平考试,通过者方能获得规定学分。硕士研究生第一外国语(学位课)水平考试每学年组织2次(6月末和12月末)。

3、学校开设第二外国语作为面向全校博士、硕士研究生共同开设的选修课,有英语、日语、俄语三个语种,研究生可在其中自愿选择。其中博士研究生第一外国语(学位课)如果为非英语语种的,均须将英语作为第二外国语必修。

第二外国语在第一、二学期开设,选课办法与第一外国语相同。

4、为了给博士研究生和第一外国语(学位课)分级考试通过的硕士研究生提供继续提高外语水平的平台,学校将聘请国外教师和经验丰富的中国教师开设多种不同类型的外语选修课,研究生可根据自己需要,参加课程学习,考试通过后获得相应学分。

六、其他工作

1、2009级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确定后,请各培养单位在9月30日前将研究生新生的指导教师代码录入“系统”。

2、各有关培养单位须在9月30日前将2006级或2007级研究生专业课成绩录入“系统”,并向研究生培养处报送备案“研究生原始成绩单”,不报送备案原始成绩单的,其研究生成绩不能被确认,过期将被系统自动清除,请各有关单位高度重视此项工作。

3、各有关培养单位,须做好每学年试卷保管工作。试卷保管期限为研究生毕业后一年。

在新学期开学之际,为保障研究生教学工作的顺利进行,各培养单位须认真做好教学工作的组织、落实及教学核查工作,加强教学的管理和督导,同时注意组织和实施好日常各环节的教学工作和活动,确保各项教学工作任务圆满完成。

吉林大学研究生培养处

2009年8月31日